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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

 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、减少污染物排放,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,我公司自20256月开始全面启动第三轮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并委托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、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、产污排污状况等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、企 业 名 称:华纺股份有限公司
2、法 人 代 表:盛守祥
3、企 业 地 址: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海一路118
4、经   围:棉、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,棉及化纤制品、服装、服饰、家用纺织生产、销售
5、主要 污染物:废水、废气、固废、噪声
二、企业内原料使用情况
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使用的原料包括分散料、活性料、还原料、烧碱、保险粉、纯碱、精炼剂、稳定剂等,其使用情况见表1
1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序号 名称 使用量(t/a 形态 用途
1 分散料 1267.2 粉状,袋装 印花染色工序
2 活性料 1900.8 粉状,袋装 印花染色工序
3 还原料 633.6 粉状,袋装 印花染色工序
4 32%烧碱 7200 态,玻璃钢储罐 前处理工序
5 食盐 3456 粉状,袋装 印花染色工序
6 保险粉 1800 粉状铁桶 印花染色工序
7 纯碱 950.4 粉状,袋装 前处理工序
8 精炼剂 1080 态,塑料桶 前处理工序
9 稳定剂 360 态,塑料桶 前处理工序
10 30%双氧水 1440 态,玻璃钢储罐 前处理工序
11 皂洗剂 288 态,塑料桶 印花染色工序
12 后整助剂 1368 态,塑料桶 后整理工序
13 海藻 432 粉状,袋装 印花染色工序
三、污染物排放情况
根据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检测报告可知,厂区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
2 污染物排放情况
排气筒编号 污染因子 排放情况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
DA001 非甲烷总烃、甲苯、二甲苯 甲苯未检出,二甲苯未检出,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.85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67kg/h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)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 达标
DA002 非甲烷总烃、甲苯、二甲苯 甲苯未检出,二甲苯未检出,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.44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19kg/h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)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 达标
DA003 非甲烷总烃、甲苯、二甲苯 甲苯未检出,二甲苯未检出,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.99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16kg/h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)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 达标
DA004 非甲烷总烃、甲苯、二甲苯 甲苯未检出,二甲苯未检出,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.85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67kg/h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)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 达标
DA005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.92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69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06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.12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15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07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.85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67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08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.12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15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09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.23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44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10 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.85mg/m3、最大排放速率为0.0167kg/h颗粒物未检出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》(DB37/2801.7-2019 达标
DA011 氨、臭气浓度、硫化氢 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.023mg/m3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05kg/h最大排放浓度为0.06mg/m3,最大排放速率为0.0012kg/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739(无量纲)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 达标
DW001废水总排口 pH、悬浮物、色度、COD、氨氮、BOD5、总氮、总磷、硫化物、苯胺类 pH8.22-8.26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26mg/L色度64COD最大排放浓度175mg/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1.16mg/LBOD5最大排放浓度3.8mg/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10.1mg/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0.63mg/L硫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.018mg/L苯胺类最大排放浓度0.26mg/L 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4287-2012 达标
 
注:排气筒编号来自排污许可证对排气筒的编号;
监测数据来源于20219自行监测数据。
四、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
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25年版),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有3种,其产生和处置情况见表3
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一览表
序号 危险废物
名称
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(t/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污染防治措施
1 废机油 HW08 900-249-08 3 设备维护 液体 委托广通润滑油回收有限公司处置
2 收集废油 HW08 900-210-08 2 油烟净化器 液体 委托广通润滑油回收有限公司处置
3 沾染毒性的废弃包装物 HW49 900-041-49 2 包装 固体 委托武城县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
 
五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
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,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,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确保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。
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华纺股份有限公司
人:     联系电话:13705439866
咨询单位: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
人:     联系电话:15854309590

 
 
友情链接: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滨州市环保局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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