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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防治大气污染,促进空气质量改善,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(HJ2.2-2018)。

  该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p.gov.cn)查询。

 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》(HJ2.2-2008)废止。

  

   特此公告!

  生态环境部

  2018年7月30日

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(HJ2.2-2018)
文件类型: .rar 75a61740040d3d7014136e1dc3240db6.rar (16.29 MB)

友情链接: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滨州市环保局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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